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56号)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2016﹞136号),集宁区人民政府对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清理,形成了《集宁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集宁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