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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林业局成立于2006年1月。2011年,为了加快城市绿化步伐,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管理,区委、政府决定成立集宁区园林局,与集宁区林业局一道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2011年11月区园林局机构得到区编办的批复。
集宁区林业局、园林局担负着全区城、乡绿化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任务,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城区园林规划建设;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落实;各类森林资源及其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各类绿地的抚育养护等工作。现有在职职工155名,编制146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137名。干部有50名,工人有105名。学历结构方面,全局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有3名,大学本科学历的有28名,大专学历52名,中专学历30名;专业技术结构方面,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有14名,中级职称的有22名,初级及初级以下的有25名。局机关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业务科、资源林政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禁牧工作办公室、综合计划科。下设9个二级事业单位,即:森林公安局、园林绿化管理所、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木材检查站、绿化管护监察大队、园林苗圃基地、林木种苗站、林业技术推广站。设有党总支1个,下辖党支部6个,党员总数60名。
1、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的处理,文件的收发、传递,会议筹备以及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
2、资源林政科:主要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批、树木采伐管理、公益林管理以及对破坏林地、林木等行为进行处罚。
3、业务科:主要负责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机重点绿化工程的组织、作业设计的编制以及工程的验收等。
4、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集宁地区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规划、设计、组织工作;指导庭院绿化;负责全区绿化各项指标的统计测算工作。
5、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集宁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和火灾扑救工作;检查指导防火单位执行防火工作的情况;编制集宁地区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实施防火项目;配合森林公安做好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6、综合计划科:主要负责绿化项目的预算(特别是小型或零星绿化工程的预算)、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立项、项目规划、土地等手续办理、项目的进度、完成资金等的统计、项目资金债务管理、报审前的审核、项目报审、项目信息系统管理等与项目有关的工作。
7、禁牧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禁牧舍饲考核奖惩办法;监督、检查、落实禁牧舍饲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禁牧舍饲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对乡镇禁牧舍饲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对重点毁林案件进行查处。
8、林业工作站:包括马连渠乡林工站、白海子镇林工站、新华街办事处林工站。主要负责完成国家沙源治理、退耕还林及封山育林等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荒山造林、防护林绿化及养护、管护任务。
9、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主要负责集宁区所有街道、公园、公共绿地、街头绿地等城市绿化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护、抚育等。
10、林业科技推广站:主要负责新品种的引进、驯化、试验、示范工作以及林业新技术的培训、推广工作。
11、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的安全,查处辖区内各类涉林案件,负责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火、禁牧舍饲工作。
12、绿化管护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城区内公共绿地、街道树木、花坛、草坪及各种绿化设施的保护工作,并对毁坏林木资源的行为进行查处。
13、林木种苗站和园林苗圃基地:主要负责为集宁地区的造林绿化提供所需的苗木、草坪及花卉及苗木市场的监督管理。
14、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主要负责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以及植物检疫等工作。
15、木材检查站:主要负责集宁地区木材流通市场的管理,木材运输证的发放以及查处在木材运输、加工、经营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权证的发放工作。
近年来,集宁区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发展战略,将生态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突出地位,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三山两河”生态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绿化建设,以全市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为契机,在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城镇及周边绿化、厂矿园区绿化、公路绿化、义务植树基地等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一座宜业宜居宜游的现代化城市展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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