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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3号楼 邮编:012000
信访反映 | |||
姓名 | 张** | 性别 | 先生 |
联系电话 | 应网友要求此项不公开 | 电子邮件 | 应网友要求此项不公开 |
地址 | 应网友要求此项不公开 | 邮编 | |
时间 | 2017-10-17 11:16:47.0 | 留言IP | 内蒙古集宁市联通 |
内容 | 反映一个问题,我是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二中学生张辰阳家长(现在好像叫北京二中集宁分校),现在孩子生大病在保险公司保销费用,结果显示:保险公司缴费清单没有监护人的签名。从初一开始是学校(集宁二中)组织投保,学生投保没有收款凭据,学校更不反馈该学生未投保信息。
我知道,现在投保自原,但因为是学校组织的,学校既未告知家长,也未提醒家长,现在既有电话,又有校信通,结果家长成了睁眼瞎。而且,我们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投保,一直从未中断,是因为集宁二中重大工作失误,导致初三没有孩子在缴费清单里,后来学生代监护人的签名(没有签字,不代表没有缴费),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高二,仅仅初三没有投保记录。我于6月28日向市纪检委信访室和区信访局反映,未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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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20171017111647 | 受理时间 | 2018-01-09 10:40:45.737 |
交办意见 | |||
经办单位 | 集宁区教科体局 | 经办人 | |
办理结果 |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督查,现回复如下: 2015年9月开学后,集宁二中本着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进行保险费的收取。各班主任以校信通通知家长:若学生投保就尽快缴纳保费,若不投保则不用交费。交费时间持续了两三天。班主任与投保学生核对了投保信息,并让投保学生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之后将《投保交费清单》交于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统一办理投保手续,最后将投保回执单交于投保学生保存。 经集宁区教课体局查阅学校2015-2016学年《投保交费清单》和集宁区人寿保险公司数据库,发现张辰阳未交纳当年保险费。同时,与张辰阳所在班级的主任也进行了核实,因为是学生、家长自愿投保,所以学校和保险公司只能以《投保交费清单》及学生签字为准;该班当年共有九名学生未签字办理学生保险,其中包括张辰阳同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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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