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扶贫办:
按照《6月份脱贫攻坚抽查检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办成立了11个抽查检查工作组,于6月1日到7日,分别对11个旗县市区开展抽查检查工作,通过实地入户走访调查、查阅村级档案、与扶贫干部座谈等方式,重点对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贫困村、户信息台账管理等工作开展抽查检查。共抽查检查了11个旗县市区的22个苏木乡镇,22个嘎查村。实地访谈农牧户217户,其中未脱贫89户、已脱贫47户、一般户81户。同时,与驻村工作队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进行了座谈。6月4日对集宁区白海子镇六苏木村、马莲渠乡三股泉村进行抽查检查,从抽查检查情况来看,集宁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
1、贫困户档案和台账存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信息采集不准确、不一致、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各旗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存在贫困户档案和台账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甚至不真实的问题;贫困户申请签字雷同的问题;贫困户扶贫手册和明白卡漏填、错填较多,内容不全、信息不一致、更新不及时等现象,有的贫困户家中没有明白卡,还有的贫困户扶贫手册存放在村里。
2、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贫困户不知道帮扶政策和帮扶措施,有的脱贫户不知道自己哪年脱贫;有的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的帮扶方式单一,精准度差;有的贫困户说不清自己的资产受益情况;有的贫困户对驻村工作队不知晓。
3、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摸底工作开展不全面、进展缓慢。有的旗县市区对涉及贫困户的基础信息未全面进行调查、核实,而是由村委会干部和驻村干部集中填写;有的嘎查村只对部分农牧户进行了摸底排查;有的贫困户存在未整户识别现象;个别地区疑似存在漏评、错退现象。
二、集宁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
1、精准识别退出方面。贫困户存在未进行整户识别现象。如白海子镇六苏木村杜家村杜利军,因残疾致贫,只识别了杜利军本人,其他家庭成员未进行识别。
2、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方面。三股泉村存在危房改造进度慢,宋启山临时住房不安全;存在原址重建现象。户内无搬迁协议,后续产业薄弱。
3、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贫困户对帮扶措施知晓度不高,有的帮扶责任人帮扶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个别贫困户未整户施保,有的资产受益贫困户说不清合作方式、合作企业、贷款利息等。部分贫困户不知道自己应该享受什么项目,已经享受了什么项目。
4、相关档案缺失。村级档案无2014年和2015年相关档案。大部分户内无《扶贫手册》,明白卡填写内容不全。
三、整改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各旗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市委、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27号)要求,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工作中旗县市区的主体责任,苏木乡镇的直接责任,嘎查(行政)村的具体责任和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以及重点行业扶贫牵头部门的行业扶贫责任。
(二)扎实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各旗县市区要按照《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16号)要求,以及6月9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要求,积极配合驻村工作队、帮责任人,做好摸底排查、贫困户信息采集以及户档案建设工作。
(三)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继续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真正做到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扶贫干部的帮扶能力和帮扶水平。
(四)重点抓好脱贫攻坚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产业扶贫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产业扶持措施、建立年度产业扶持措施档案;建立与贫困户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项目实施及补贴资金支出进度;加快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和脱贫车间建设、投入力度。二是抓好易地搬迁工程。着力解决好旧房拆除和同步搬迁资金短缺问题,并全面梳理易地搬迁原址重建、村内就近建房安置、落实后续扶持产业、建设面积超标、自筹费用超标、未搬迁入住即宣布脱贫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整改。三是全面开展农村牧区危土房改造工作。各旗县市区要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做好农村牧区所有房屋普查和鉴定工作的基础上,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施工方式和施工队伍,按照成熟一户开工一户的原则,彻底解决农牧民住房安全问题。
(五)同心协力共同抓好抓实帮扶工作。各级组织部门要抓好各级帮扶干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激励约束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扶贫领域的作风建设和腐败治理力度,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六)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认真完成好“两个方案”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做好自治区2017年度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全区脱贫攻坚视频会议反馈问题、以及自治区党委暗访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乌兰察布市扶贫办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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