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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政办〔2018〕35号 |
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宁区“两站广场”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集宁区“两站广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 件:《集宁区“两站广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集宁区“两站广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集宁南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两站广场”不仅是乌兰察布市重要的窗口和门面,而且是集宁区的窗口和门面,它直接反映了我区的城市形象、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两站广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尤其近两年区政府加大投资对南站广场进行了改造,使南站广场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必须看到,由于“两站广场”是我区车流物流人流最集中的区域,加之涉及部门较多,管理职能交叉或责任不明确,造成管理工作滞后或无人管的现象发生,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交通堵塞,道路拥挤,经常发生车辆堵塞现象,造成该区域的交通秩序一片混乱。二是喊客、拉客现象屡禁不止。三是沿街部分门店外立面陈旧,有的甚至破烂不堪;广告牌匾设置不规范,不统一。总之,“两站广场”的现状与集宁区城市的形象很不协调,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反映强烈。为维护“两站广场”的良好秩序,树立一流的窗口形象,根据“两站广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制定综合整治“两站广场”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两站广场”要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进行综合整治。市容、交通、广告、牌匾、绿化等,要作到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将两站广场治理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交通畅通,秩序井然的区域,以展示集宁区第一窗口的现代风貌。
二、任务和要求
鉴于“两站广场”整治工作单靠某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对两站区域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整治,是彻底解决两站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第一窗口形象。
(一)规划管理。按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的原则,由规划部门对“两站广场”做出详细规划,包括整体景观、绿化美化、车辆流程、站台站牌、岗亭、临建棚亭、办公用房、示意图等。规划一旦确定,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
牵头部门:区规划局
(二)出租车停靠点设置及车辆管理。
(1)长途汽车站前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点,所有接送站车辆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秒,所有接送站车辆不得在路中间随意停车;
(2)集宁南火车站前广场设有30秒停车路线,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要求停车,不得将车辆长时间停放在30秒停车线上。
(3)严禁出租车和长途客运车在站前喊客、拉客。
(4)地方车辆进入南站广场,必须按设置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按照以上要求,区公安局交管大队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
检查,凡不按要求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车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牵头部门:市运管局、集宁区公安局交管大队、长途客运站。
(三)市容环境管理。重点整顿牌匾广告,保持卫生整洁。
(1)对“两站广场”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对建筑物上设置的低劣破损广告进行拆除和更换,对陈旧不规范的牌匾
字号予以清理和更新,把两站广场建成体现集宁区经济繁荣和广告设计制作水平较高的大型广告群;
(2)严禁在“两站广场”悬挂标语条幅,放飞气球;严禁举办各种商业性宣传和各种奖券义卖活动。
(3)加强广场环境卫生清理,保持广场卫生清洁。
(4)园林局负责对广场内绿化树木花草的养护,抓好对栽植器具的维修与管理。
牵头部门:城管局、园林局
(四)社会治安管理。治安管理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为目标,使两站广场成为集宁区文明进步的窗口和社会治安的一面旗帜。
(1)严禁站前喊客、拉客
将旅店接站员全部纳入治安管理的范围,限制接站员数量,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制发接站证,对接站员进行统一培训、统一制证、统一管理,实行无证不得从事接站制度。坚决杜绝喊客,拉客行为。
(2)桥东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特警大队、公交分局在“两站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治理站前喊客、拉客行为,整治无证经营的出租车客运车辆。
牵头部门:区公安局
三、组织人员
为确保“两站广场”综合整治工作见成效,经区政府研究,成立“两站广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安忠平 区政府调研员
副组长:韩志勇 市运管局副处长
张英华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于景明 市客运站副站长
何海波 区公安局公交分局局长
刘建军 区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
闫文英 区规划局监察队队长
李洪波 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宋 杰 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郭 建 区公安局桥东派出所副所长
周 伟 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抓重点、带全局”的思路,分领域分战线对“两站广场”进行综合整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任务,认真做好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公交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何海波兼任,办公室主要任务是,按照“两站广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督促和协调力度,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调整,区委、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集宁区政府办
2018-06-11 11:27:09.0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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