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开展以来,集宁区以提升群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扎实推进新时期卫生计生事业的转型,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良好环境。
突出加强党的建设。结合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为全区卫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预警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上。
突出深化医疗卫生改革。积极调动医疗、医保、医药、医护人员四医联动激励机制,突出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深入开展“深度融合促进”活动,着力提升区、乡街、村居医疗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区、乡街、村居“三位一体”的紧密型“医共体”工作,努力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合理流动、面向基层。
突出做好基本公卫服务。开展“服务能力提升”活动,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疫情处置工作。继续强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深入推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扎实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进一步密切部门合作和医防协作,强化公共卫生履责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继续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医疗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是突出巩固卫生城市成果。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贯彻和落实,大力开展单位、学校、医院、家庭、企业等健康“细胞”建设,不断夯实健康城市的创建基础。引导支持现有的卫生城镇开展健康城镇建设试点,打造卫生镇村“升级版”。同时,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改善人居环境。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努力建立完善的三级爱国卫生网络体系、工作互动平台和社会监督机制。
突出抓好两孩政策实施。主动适应计生新形势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村为主”机制的作用,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力量,确保组织网络和队伍稳定。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与新生儿救治能力建设,确保母婴安全。创新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计生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要求,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合作,实现均等化服务,确保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有新突破。
突出抓实卫计民生工程。继续全面实施好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等卫生计生民生工程,进一步突出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推进实施、项目跟踪问效、项目调度指导、项目监督考核等“五个强抓”, 实现卫生计生民生工程惠民直达全覆盖、零误差、全天候。进一步规范诊疗,加大分类救治力度,全面落实定点就医、分级诊疗、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收费,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要求,开展慢病送药上门便民服务;充分发挥卫计专干“三大员”作用,进一步强化措施,细化考核方案,切实提高全去居民家庭医生签约率和履约质量。
突出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努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治未病”工程。积极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并在区中蒙医院专门开展师带徒仪式,鼓励老中医、名中医把自己的技术传承给后人。加快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示范项目建设。同时,不断完善健康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推进社会办医,鼓励发展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薄弱的专科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的健康产业,促进健康与养生、养老、健身休闲等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培育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养老机构健康服务能力。
突出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办理,做好承接、取消、下放等审批项目和职能转移相关工作,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医疗保障信息、医疗服务及收费信息。规范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许可标准和程序。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做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进一步健全医疗质控体系,建立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指标体系,强化培训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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