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集宁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6名拟任用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朱彦军,1975年12月出生,男,汉族,无党派人士,大学学历,现任集宁区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拟提名任集宁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江,1978年12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集宁区房产物业管理局项目办主任,拟任集宁区城投公司党组成员、提名任城投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戈学军,1974年11月出生,男,汉族,非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集宁区新区管委会建设规划局质量监督站站长,拟提名任集宁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朱鹏飞,1980年12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集宁区房产物业管理局安居办主任,拟任集宁区城投公司党组成员、提名任城投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张 锋,1978年12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集宁区金融办科员,拟任集宁区国融公司党组成员、提名任国融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张小军,1984年4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拟任集宁区国融公司党组成员、提名任国融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8日-5月14日,不含周六、周日休息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受理单位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举报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组(集宁区商务科技中心A3号楼205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0474)12380-02
特此公告
中共集宁区委组织部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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