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4-22 10:55    作者:集宁区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及国有企事业单位:

  根据《集宁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实体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及《乌兰察布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经集宁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重组和新成立集宁区城投公司、集宁区国融公司两家国有企业。现就配强配齐公司领导班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新组建公司情况

  (一)集宁区城投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土地收储、房地产开发和棚户区改造。

  (二)集宁区国融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土地收储和房地产开发及棚户区改造。

  二、领导班子职数设置及选任方式

  每个公司拟设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董事长同时兼党组书记,副总经理3名(董事长、总经理比照正科级干部管理,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此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拟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方式进行,实行委任制、聘任制、选任制。

  三、遵循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组织和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

  (六)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七)分类分层与依法管理原则。

  四、任职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发展本领过硬,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顺应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要求,带领员工找准市场定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

  (三)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四)业务水平过硬,熟悉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现代企业管理;

  (五)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任职资格

  (一)提拔担任企业领导人员正职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拔担任副职的,一般应当参加工作三年以上;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选用;鼓励干部交流,现任正科和副科级干部均可报名;

  (二)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特别优秀的或符合岗位需要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六、薪酬待遇

  结合自治区、市级国有公司的待遇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基础年薪10万元+当年绩效限额6万元+3年绩效限额6万元;3年绩效按照3年后总体绩效考核核算,期间人员有变动的,按照任期和阶段绩效核定;按企业标准参加“五险一金”,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副总经理兼子公司董事长,基础年薪6万元+当年绩效限额3万元+3年绩效限额3万元;3年绩效按照3年后总体绩效考核核算,期间人员有变动的,按照任期和阶段绩效核定;按企业标准参加“五险一金”,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报名方式

  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均可推荐相应层级领导人员,个人自愿报名者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报名表从集宁区党建网自行下载),报名表报送至区委组织部205室。

  联系电话:0474-8188513

  报名时间:从2018年4月23日起至4月24日止。

  八、资格审查

  组织推荐和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对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对象的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附件:
  1.集宁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组织推荐表

  2.集宁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报名登记表



中共集宁区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2日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文章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责任编辑:集宁区人民政府网〗〖打印〗〖关闭
主办单位:集宁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4-8188178    Email: jnqzfxxzx@163.com    ICP备:蒙ICP备05000630号-1号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3号楼    邮编:012000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60号